2007年1月3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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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成人之美方显爱民之心
李甘林

  绍兴县湖南籍外来员工余亚超的婚礼宴会地与绍兴县党代会的用餐地碰到了一起,绍兴县县委主动让道,另外选择了就餐地点。得知婚宴能如期举行后,余亚超特地给县委领导发去了致谢短信:“万分感谢您的成人之美和关心爱护……”(2006年12月29日《绍兴县报》)
  绍兴县县委表现出的礼让三先、成人之美的谦谦君子风范,的确令人高看——现实生活中,遇到这类“撞车”之事,民众回避、礼让政府似乎已经顺理成章。然而,事主余亚超因此对领导的“万分感谢”还是让人感慨良多。
  其一,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官人”还平民,购买商品和选择服务都讲求公平交易、童叟无欺,有先来后到之分,而绝无尊卑贵贱之别。既然新人酒店订位在先,政府会议在后,酒店方自是应该按商业规则操作,而断无让新人婚宴无条件为政府会议宴让路的道理。更何况结婚典礼是人生大事,临时更改既造成许多麻烦,更冲淡了婚宴的喜庆,而会议餐在哪儿吃应是差别不大的。
  其二,假如绍兴县县委非得与这对新人较劲儿,想必也是新人为会议让路没商量。可让路之后呢?正规的做法,至少应由酒店支付赔偿金。因为从民事法律关系上讲,政府与新人此时同属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享有同等的权利与义务。
  令人宽慰的是,绍兴县县委并没有耍脾气、抖威风,而是谦让新人、成人之美。我以为,虽然县委让路本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然而,放在中国的现实语境下考量,这一偶然事件还是很有象征意义和借鉴价值的。因为这会产生多赢的结果——政府礼让新人婚礼,能使更多的人信任政府,从而提升政府形象,融洽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同时,这也表明了政府在处理这类事情上的理智、成熟和文明。政府与民众一样,也得讲规则、讲秩序,政府没有自己的利益,更不应该与民争利。政府没有把政府的事情、政府的意志强加给民众,甚至凌驾于民众利益之上的任何借口与理由。
  说到底,政府的职责本来就是为民服务、为民提供便利、为民造福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会议宴为新人婚礼让路实在应该很寻常,新人也完全没有“万分感谢”的必要。在我看来,“万分感谢”的潜台词就是这样礼让的事情还很少。衷心希望在新的一年里,政府成人之美、亲民爱民、礼让民众的报道越来越多,成为寻常事。